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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听课制度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8-22 10:07:2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听课制度

1、推磨听课

(1)教师本人至少提前一周通过扫问卷星二维码填写《推磨听课登记表》上报教务处,并在组内进行磨课。

(2)推磨听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本学科教研活动时间,并在指定地点开课和研讨,鼓励采用以“小组合作”为主要的组织形式的“福流课堂”模式,也鼓励采用录播课的形式进行。

(3)同学科同一天开设推磨课的,鼓励进行同课异构。

(4)人数较多(不少于12人)的学科以备课组为单位,其余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听课,相应的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为召集人。

(5)听课组织者于推磨听课当天提前至教务处领取课堂教学听课评价表,并于当天下班前收齐交至教务处,逾期不再收取。

(6)听课组织者负责推磨课的拍照留存,并统计当天听课人数,扫问卷星二维码填写《推磨听课人员统计表》,缺席的人员需要注明原因。

(7)每节课后,听课组织者负责组织课后的研讨活动,并做好记录。

(8)每节课后,开课老师将自己的教案、课件、导学案等上传到资料包的指定位置,教务处——推磨听课资料汇总(最迟第二天)。文件夹以“日期+姓名+学科”命名

(9)听课组织者负责整合评课内容和开课老师的心得,撰写新闻稿交教务处(最迟第二天)发布。

(10)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推磨一节课,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每学年至少推磨一节课,其余老师也鼓励开设推磨课。

(11)教务处提前一周的周五下午三点截止统计下一周推磨课情况,并于下班前发布下周的全校推磨听课安排,教务处也将对每节推磨课进行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2、听课评课活动

(1)听课节数:校长每周听课1-2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分管教学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科)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学校其他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18)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15)节,工作不满六年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采取自由听课和集体组织听课两种方式。

(2)自由听课教师课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沟通;集体组织听课的要以教研组或备课组为单位及时进行评课活动并填写好教学教学听课评价表。

(3)教师听课时要认真记录、评课时,不讲大话、空话,正反两面评价,尽量提宝贵意见,授课教师多听不同声音,及时反思。

(4)同年级同学科的教师必须相互听课,倡导教师跨年级、跨学科听课,倡导推门听课。

(5)学校集体组织的听评课活动,要求相关教师必须参加,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并说明理由。

(6)实施随堂听课制,领导不提前通知教师,进行推门听课,听完课后检查教师备课,并对教师的授课进行点评。

(7)教师的听课记录必须与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相符,禁止出现教师凭空编写听课记录。

(8)青年教师要多听课,多学习,对自己严格要求。

(9)教务处定期检查教师听课记录本,对教师听课情况纳入教学过程考评,每学期进行汇总、统计,作为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10)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安排校领导、中层干部听课;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行政干部开放课堂。

(11)每学年保证开设一次全校性青年教师亮相课、一次骨干教师示范课、一次网红教师展示课,一次学校领导引领课。

3、听课评课评价标准

(1)教师听课节数,每少一节扣0.5分

(2)集体安排的教师听课,每少一次扣3分

(3)教研组组织的评课活动,教师每少一节扣3分

(4)授课教师每缺少一个教案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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