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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五高级中学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8-22 10:08:5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工作,特制定我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级、备课组和教师遵照执行。

 1、教辅资料征订流程

 (1)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共同选出适合本年级和本学科的教辅资料,到图书馆馆长处领取资料征订审批单,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审批单,由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申批单上签名确认,填好后交年级部主任签字。

 (2)年级部主任把本年级教辅资料征订单审核后交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

(3)年级部主任将签好字的征订单,交学校教务处审核后,交图书馆馆长审查登记,审查无误后,再由图书馆馆长交年级家长委员会征订,上报教辅资料征订单,公示价格和折扣。

(4)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年级部主任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要求则发放,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5)由年级部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6)所有教辅资料费由图书馆、家委会共同和有资质的图书经销商直接结账。

2、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各备课组、年级、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导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挠和影响学生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严禁领导、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

(4)严格按照“一教一辅”的原则。根据教学实际确需征订教辅资料的必须按征订流程办理,从新华书店或有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店向学生推荐符合教学实际的教辅资料。按照学生自愿购买,班长或学习委员组织登记,学生签名,年级存档。

(5)各学科每学期、学年推荐、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届时学校组织校务监督小组予以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6)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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