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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中青年优秀人才推荐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8-09 17:11: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中青年优秀人才推荐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关于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的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宁委办发〔2020〕1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才办〔2020〕2号)要求,经研究,启动实施秦淮区2020年度市中青年优秀人才推荐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及范围

选拔推荐对象一般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分7个类别进行选拔推荐:

1、科技创新类。主要面向符合南京市“4+4+1”主导产业和本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瞄准行业和市场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的青年工程师。

2、金融类。主要面向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科技金融服务领域,为打造创新生态作出积极贡献的领军人才。

3、文化类。主要面向哲学、社科、文艺、新闻等领域的领军人才。

4、教学类。主要面向教育领域,特别是从事基础教育(幼儿园、中小学)和职业教育的领军人才。

5、卫生类。主要面向医药卫生领域的领军人才。

6、高技能类。主要面向工程应用技术领域的技术技能领军人才。

7、乡土类。主要面向带领记忆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三带”作用发挥显著的乡土人才。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推荐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的人才,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中间类人才,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对已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人才、外籍人才、高校科研院校人才、领创办企业的创业人才,原则上不在选拔推荐范围内。同一企业技术岗位相同的人才,由用人单位确定一名重点推荐人选。

三、政策支持

对经本区推荐,入选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市中青年优秀人才的,将享受如下配套支持:

1、津贴补助。三年培养期内,区级财政将对优秀人才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津贴;对市级评定的拔尖人才,市级财政将再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津贴。

2、项目资助。对入选市拔尖人才主持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和课题,推荐申报市级项目资助。

3、人才安居。优秀人才纳入E类人才,拔尖人才纳入D类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人才安居相应政策。

4、培训进修。推荐人才参加各级举办的研修培训。

四、选拔程序

高新区、各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科技创新类人才申报;区金融监管局负责组织金融类人才申报;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文化类人才申报;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类人才申报;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卫生类人才申报;区人社局负责组织高技能类人才申报;区文旅局负责组织乡土类人才申报。按照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选拔推荐:

(一)条件审查。各组织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人选。

(二)量化评分。各相关部门核查申报材料,分类别对申报人的情况以赋分方式进行量化评价。各类别评分标准由各相关部门另行制定。科技创新类申报人评分由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按项目进行,区委组织部进行汇总;其余类别的申报人评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委组织部。

(三)素质评价。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对人选的个人素质情况进行评价。对评价发现存在问题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综合考评推荐。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类别人选名单进行综合考评,确定20名拟推荐人选,呈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布。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请各组织申报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选拔推荐工作,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于4月28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区委组织部人才科。

2、广泛宣传发动。市中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选拔一次,请各组织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全面梳理排查,充分挖掘各行业领域中青年优秀人才,建立人才梯队,择优遴选推荐。

3、从严审核把关。各组织申报单位对推荐人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进行量化评分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评分结果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高新区、各街道于5月8日前,各行业主管部门于5月12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书、附件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等有关材料报区委组织部人才科,上报材料一式三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盖章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联系人:葛瑞林,84556423,qhqrcb@126.com。

 

附件1:秦淮区中青年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4:南京市关于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的实施办法(修订).doc

附件5:秦淮区关于2020年度市中青年优秀人才推荐人选选拔工作的实施办法.doc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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