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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秦淮区普通高中综合021年秦淮区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8-12 10:55:4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开展2021年秦淮区普通高中

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高中: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深入开展,提高课程实施质量,提升我区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选拨出代表我区参加南京市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评比活动的教师,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中学课程与教学研训处将组织开展2021年秦淮区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评比活动。现将本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高中校推荐1-2名综合实践活动(含研究性学习)教学的专(兼)职教师参加比赛。(须有三年以上教龄)

二、评比内容  

各校上报参评教师的录像课(30分钟上课录像、10分钟说课录像)、教学设计、教学课件等。参评的课型不限,课题自定。

三、材料上报要求  

各高中校于2021年9月9日前将参评教师的材料(报名表、上课录像、说课录像、教学设计、教学课件等)打包并上传至指定网盘。打包文件名:学校+教师+课题。

网盘地址:

http://pan.njqhjy.net:80/link/9036AE3A02B793829E29997262836150。

备注:上课录像及说课录像录制分辨率不小于720P,用格式工厂或者其他软件转码成avc格式mp4,分辨率720P,码流2M,视频文件不大于1G)

四、评比方式

本次活动在各校初评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区级评比。各校材料上报结束后,区中学课程与教学研训处将聘请相关专家组建评委组,依据评比规程和要求进行评审。

五、管理与评估

1.落实到位。请各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中层负责人务必将本通知报分管校长,在学校初评推荐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参加区级评比的教师名单,并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excel填写)发送至指定邮箱jcx43441@126.com。报名表上报后,原则上不再变更参赛教师信息。

2.奖励到位。本次优质课评比活动将评出秦淮区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一、二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以示鼓励。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秦淮区教师发展中心

中学课程与教学研训处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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